出门在外,安全第一,这个安全,不单只针对自己,而更是指对路上的所有人。沃尔沃车内的安全保护措施其实与众豪华品牌其实相差不大,但他们对于行人的保护以及对事故的预防性却是行业领先,这也是他们之所以能够以安全性著称的原因之一。
7 月 16 日凌晨,北京南四环就发生了这么一起惨剧:一辆白色长安牌 SUV 因刹车不及时,追尾了一辆小型工程车,导致后车几乎报废并逐步起火。但在这个过程中,发生的一系列事故却让所有人沉默了 ......
从这段由路人拍摄的视频画面中,不难看出,白色 SUV 在追尾了工程车,已经开始在车头部分冒出了大量的白色烟雾,哪怕是没有学过汽车知识,也不难看出这是即将要燃烧(或内部已经在燃烧)的前奏。旁边也一直有路人在催促(疑似)肇事司机先把车挪开,救人要紧。

“我开车给你拉一下,你先把人弄出来”

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,画面中车辆前侧的浓烟中,渐渐出现了明火。火势在车身迅速蔓延,几位路人用车内的灭火器进行扑救,但是此时火势已经无法控制,它渐渐将整辆车吞噬。
最后,视频里传来路人的叹息:“救不了了,救不了了,这肯定没了 ...... ”


由于事故始末暂未全然得知,本段也只能作为茶哥主观猜测。咱们先来看看网友们怎么说,简单总结并补充下网友们认为可能的因素:
工程车司机优先考虑到了自身的利益以及二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。

往好了想,他不知道挪车会不会影响车内两人的安全;往坏了想,他也不知道二次事故会不会判决到自己头上。
如果他真的不想救那两个人的话,在看到后期明火时也不会同意拿灭火器去灭火了。而且灭火的过程中,他也始终不舍得移开前车。可以看出,他很慌,而且保护现场的意识依然很强。

二、遇到事故后,救人和保护现场,到底谁更重要?
这点在我国法律法规上其实有明文规定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条规定: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,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,保护现场;造成人身伤亡时,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,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。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,应当标明位置。乘车人、过往车辆驾驶人、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。

可以看出,无论是于情,还是于理,救人都是首要义务!
三、工程车是否真的不能上四环?
在警方通报中,被追尾的前车属于“轮式自行机械车”,而从视频中看,疑为一辆铲车。而铲车,也属于“轮式自行机械车”的一种,属于特种车辆。

但本次事故的主人,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,是否属于合法上路行驶,还有待进一步调查。
四、究竟是谁害死了白车二人?
从目前来看,这个看似以利益优先,一直在各种打电话的肇事司机似乎是事件的关键因素。但根据现场记者调查,却发现了另一个细节:
事故发生后,拍摄者其实有想进去帮忙,但碍于栅栏的阻挡(四环主路与辅路栅栏),无论如何也过不去。但是,旁边却不断有车驶过。
等到拍摄者等人好不容易进去以后,车辆已经燃起了熊熊大火,他和朋友的灭火器用完了,无济于事,然后再去拦车借灭火器。可是,路过那么多辆车中,却只有三四个人借了灭火器 ......

肇事者法律意识的淡泊只是导火索,人情的冷漠才是事故真正的罪魁祸首!
好在还有拍摄者和那几个热心市民让我们看到了一丝温暖,生命至高无上,万事情为先。当然了,现在探讨的这些法律问题都是基于大家看到的视频,更多的细节待进一步核实。
最后,重要的事情再说三遍:
无论任何情况,
先救人!
先救人!
愿天堂没有冷漠与痛苦。救人还是保财,为何要用一场大火来回答这个问题?